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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董事會董事會職責及多元化

董事會

董事會組成及職責

本公司依公司章程規定,設董事七至九人,其中三名為獨立董事,任期為三年。董事組織董事會,負責決議執行公司業務有關重要事項,並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一人為董事長,另得選一人為副董事長。董事長代表公司綜理一切業務。為健全公司治理及強化董事會職能,本公司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及永續委員會。

董事簡歷

董事會多元化

董事會多元化政策及具體管理目標落實情形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