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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內部稽核組織及執行情形

內部稽核組織及執行情形

▍組織

本公司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103.09.22 頒布之「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規定,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內部稽核單位,採獨立專職之內部稽核,進行定期與不定期之業務稽核、財務稽核等工作,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

▍人員配置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設置專任內部稽核主管一人,由董事會任免之,並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稽核人員。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並設置職務代理人制度,除具備金管會要求之任用資格外,於每年持續進修稽核相關專業課程。

▍業務範圍

一、 本公司之經理人依據金管會頒布之「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等規定,並參酌公司之產業特性及實際營運活動設計「長榮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並經董事會通過。
二、 稽核部每年覆核本公司及子公司之自行評估報告,併同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以作為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以合理確保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可達成下列三大目標:
  • 營運之效果及效率。
  • 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
  • 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
三、 稽核部依照金管會規定之期限內,完成下列規定事項之網路申報作業
申報期間 申報方式 申報內容
每年一月底前 網路申報 內部稽核人員名冊
每年一月底前 網路申報 內部稽核進修時數申報
每年二月底前 網路申報 上一年度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情形
每年三月底前 網路申報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每年五月底前 網路申報 上一年度內部稽核所見內控缺失及
異常事項改善情形
每年十二月底前 網路申報 次一年度稽核計畫

▍內部稽核

本公司對於本國法令制定重要的相關政策及辦法,內容包括個人資料保護、保密、反賄賂、反歧視、環保、智慧財產保護、反內線交易、反不公平競爭、及勞工保護等規範,並推動企業永續責任。為確保內部法規遵循政策的推展,長榮鋼鐵由人事部擔任推動誠信經營之專責單位,負責監督各單位執行狀況,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查核及評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施是否有效運作,就相關業務流程進行評估遵循情形作成報告,並每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經由內控稽核措施確保業務執行符合相關要求。長榮鋼鐵全體同仁皆參與法規遵循政策,透過各部門間的合作,增進執行績效。於企業內部要求同仁積極維持誠信操守,並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以增進勞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