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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運作公司治理主管

公司治理運作

(一) 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指定公司治理部最高主管擔任公司治理主管,並於其下配置充足之專業公司治理人員,以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公司治理主管擔任公開發行公司公司治理部主管職務達三年以上,資格條件符合法令規定。
(二) 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責如下:
  •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 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 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 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
  • 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
(三) 112年年度業務執行情形如下:
  • 協助董事執行職務所需資料及法令並安排董事進修:
    • 不定期提供公司治理相關之最新法令規章予各董事。
    • 提供董事執行職務所需之公司資訊,維持董事和各部門主管溝通順暢。
    • 各安排4次以上之單獨溝通會議,使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簽證會計師當面溝通,以深入瞭解公司稽核及財務狀況。
    • 舉辦2次(每次3小時)董事進修課程。
  • 依法辦理各功能性委員會、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之召開:
    • 擬訂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議程,於開會7日前寄送會議通知及議事資料予董事及委員;董事或委員須利益迴避之議案,予以事前提醒,並於會後20天內寄發議事錄。
    • 會後協助董事會重要決議之重大訊息發布事宜,確保重訊內容之適法性及正確性,以保障投資人交易資訊對等。
    • 依法辦理股東會日期事前登記、法定期限內製作開會通知、議事手冊及議事錄。
  • 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
    • 將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之資格條件檢視結果提報董事會。
    • 於董事異動時,提供董事異動所需資訊及依法辦理各項公告申報作業。
(四) 112年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如下: